附件1
2021年檢驗檢測機構報告
檢驗檢測機構名稱: 國家水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
市場監管總局認可檢測司編制
一、持續符合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和要求的情況
國家水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原國家水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籌建于1985年,掛靠在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黃海水產研究所,位于山東省青島市南京路106號,非獨立法人事業單位。檢驗機構資質證書編號:210004349353;授權證書編號:(2019)國認監認字(061)號;實驗室認可證書編號:CNAS L0806。中心是我國成立最早、行業唯一的國家級水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1988年通過國家技術監督局的審查認可,于1989年4月正式對外開展工作,1995年通過國家技術監督局的復審,2001年和2006年分別通過國家實驗室認可委(CNAL)和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的“三合一”評審,2009年、2012年、2015年和2018年2021分別再次通過復評審,2020年通過資質認定告知承諾擴項評審,授權持續時間至2025年,其中2012年初次通過食品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符合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各項條件,有能力在資質認定的檢測范圍內,完成實驗室檢測工作。
目前,中心掛靠有國家農業檢測基準實驗室(水產品藥物殘留)、農業農村部水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與評價重點實驗室、農業農村部水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實驗室(青島)、全國水產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水產品加工分技委和全國食品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水產品加工分技委秘書處。
中心下設業務辦公室、元素及營養檢驗室、藥殘及生物毒素檢驗室、微生物與分子生物學檢驗室、標準化室,實驗室建筑面積約2500平方米,儀器設備原值約4300萬元。中心現有人員33名,其中研究員5人、副研究員(高級工程師、高級實驗師)12人、助理研究員(工程師)10人;有博士13名、碩士13名;院百名科技英才3名。
二、遵守檢驗檢測機構從業規范的情況
在檢驗檢測工作中,中心始終恪守客觀、準確、公正、誠信的作風,認真對待每一項檢測工作,并對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檢測報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認。貫徹、遵守GB/T 31880-2015《檢驗檢測機構誠信基本要求》的各項要求,努力完善自我,提升檢測技術水平。中心遵守檢驗檢測機構從業規范具體體現在以下幾點:
1、掛靠法人單位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黃海水產研究所,嚴格按照資質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開展工作,對出具的報告負法律責任,嚴禁租借資質證書、非法掛靠、轉包服務項目。
2、按照法律法規和執業準則公平競爭,不假借、冒用他人名義要求服務對象接受有償服務。
3、客觀公正、誠實守信,不出具虛假或漏項、缺項報告。
4、嚴格執行從業人員管理規定,不出租資格證書、在報告上冒用他人簽名。
5、切實保障專業技術服務和報告質量。定期進行檢測設備計量檢定,檢測設備、標準物質期間核查工作,每年度進行內部質量審核工作、管理評審工作,按照要求參加外部能力驗證和組織內部質量控制。以上工作均制定詳細計劃,并按照計劃實施。
三、開展檢驗檢測活動的情況
(一)質檢工作
中心質檢工作以農業農村部下達的各項監控工作為主,同時兼顧為各級政府、農業與食品監管部門、社會企業、個人以及科研單位提供檢測技術服務。
1、政府監控工作
水產品質量安全監控工作,是中心最重要的任務之一。監控工作任務量大、要求嚴格、時效性強。為做好工作,中心多次組織人員認真學習相關文件,制定合理的項目實施方案,并在人力、物力等方面進行調配,確保各項任務的順利進行和及時完成。2021年中心共承擔了8項部級監測任務,包括監督抽查、例行監測、專項監測等,監測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遼寧、大連、青島、青海、江西、江蘇、山東、甘肅和廣西等省市。全年共監測樣品1200余個,檢測參數近100項,檢測項次近4萬項,出具檢測報告4000余份,無一差錯,上報質量安全調查總結報告15份,為主管部門監管決策提供了科學依據。中心全體人員團結一心通力合作,疫情期間的各項水產品監測工作均在規定時間內提前完成,工作總結、檢驗報告等也及時寄送到各地方主管部門和養殖業者的手上,不僅幫助主管部門了解所轄區內水產品質量安全的整體水平,同時也幫助養殖業者在疫情期間提高銷售增加收入,中心工作得到了多方好評。
(1)國家產地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完成國家產地水產品獸藥殘留監控任務中江蘇、山東、甘肅、青海、青島和大連水產品的抽檢工作,掌握這6個省市水產品中氯霉素、孔雀石綠和硝基呋喃類代謝物3種禁用藥物以及洛美沙星、培氟沙星、諾氟沙星、氧氟沙星4種停止使用藥物、恩諾沙星和環丙沙星等常規藥物、撲草凈、甲氰菊酯的殘留情況,為行業主管部門開展質量安全監督執法乃至移交公安機關立案查處提供了法律基礎數據。
(2)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完成廣西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的抽檢工作,掌握水產品中氯霉素、孔雀石綠、硝基呋喃類代謝物3種禁用藥物、洛美沙星、培氟沙星、諾氟沙星、氧氟沙星4種停止使用藥物以及地西泮的殘留情況。通過監督抽查,不但能及時掌握生產領域的產品質量動態,為政府宏觀決策提供有利依據,也能引起各級政府職能部門的重視。
(3)海水貝類產品衛生監測:開展海水貝類產品衛生監測工作,明確了山東省和大連市海水養殖貝類中鉛、鎘、腹瀉性貝類毒素、麻痹性貝類毒素、多氯聯苯、大腸桿菌和菌落總數24項有害物質的風險情況,排查發現海水養殖貝類質量安全狀況整體較好,高溫季節部分地區養殖貝類中菌落總數超標現象偶有發生。
(4)水產養殖用投入品安全隱患排查
開展水產養殖用投入品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完成江蘇、山東、甘肅、青海、青島和大連漁用投入品(非規范投入品)的隱患排查工作,包括氯霉素類、磺胺類、喹諾酮類等禁(停)、限用藥物共20個指標,排查發現漁用投入品中添加隱性成分已經成為影響水產品質量安全的一個潛在隱患。
(5)水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
2021年度中心完成第一、二、四季度共三個季度的天津、河北、江蘇和江西流通環節的水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工作。監測工作主要檢測氯霉素、孔雀石綠、硝基呋喃類代謝物等禁用藥物、諾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等停止使用藥物以及甲砜霉素、氟苯尼考、氟苯尼考胺、磺胺類和恩諾沙星、環丙沙星等常規藥物,結果表明在流通環節中孔雀石綠、氧氟沙星、恩諾沙星等藥物有檢出并超標。孔雀石綠和氧氟沙星超標現象偶有出現,分析原因可能是在生產過程中使用了含孔雀石綠、氧氟沙星的藥物所致;恩諾沙星檢出率仍舊較高,說明該類藥物在水產養殖中使用較為普遍,同時根據恩諾沙星超標情況,分析原因可能是在養殖環節藥物使用后未按照休藥期要求所致。通過連續監測,為主管部門進行下一步的監管提供支撐數據。
(6)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監測:
牽頭組織完成了“6個重點水產養殖品種質量安全專項監測”, 立足于水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的延續和補充,主要針對在近三年連續監測中存在較高風險的6個重點養殖品種開展16種藥物殘留情況摸查。通過此項工作及時發現潛在隱患、進一步確證相關問題并分析相關原因,并通過研判提出解決問題的思路和建議,為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提供決策依據。
(7)農獸藥殘留治理專項監測
承擔完成江蘇省2021年水產品中農獸藥殘留治理專項監測工作,在2021年例行監測參數的基礎上,增加硝基咪唑類(甲硝唑、地美硝唑、洛硝噠唑3種)、四環素類(土霉素、金霉素、四環素、多西環素4種)、異丙嗪、地西泮共9項;小龍蝦增加六六六、滴滴涕、氯氰菊酯、氰戊菊酯、溴氰菊酯、毒死蜱、敵敵畏等7項農藥。通過監測發現,新增檢測參數除1個烏鱧樣品檢出地西泮超標外,其他參數均未檢出,泥鰍、黃鱔等品種恩諾沙星超標現象比較突出,分析原因可能是在養殖環節藥物使用后未按照休藥期要求所致。通過監測,有效識別不同階段水產品質量安全的新風險,做好守護百姓的餐桌安全的責任。
(8)冬奧會產地水產品獸藥殘留監控
完成北京市的冬奧會產地水產品獸藥殘留監控專項任務,助力冬奧會水產品質量安全,掌握水產品中氯霉素、孔雀石綠和硝基呋喃類代謝物3種禁用藥物、洛美沙星、培氟沙星、諾氟沙星、氧氟沙星4種停止使用藥物、恩諾沙星和環丙沙星等常規藥物以及地西泮的殘留情況。通過監測發現目前北京市供冬奧會水產品養殖企業及其他養殖企業的在養水產品總體質量安全情況較好。
2、社會委托工作
中心以社會責任為己任,努力承擔社會委托檢驗,為社會企業、個人委托者、科學研究工作提供技術服務,做到不推脫、不敷衍,協助企業提高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為社會企業和個人完成委托檢測307批次樣品,檢測項目包括蛋白質、脂肪、鉛、鎘、五氯酚鈉、河豚毒素、蝦青素等指標,出具檢驗報告614份。為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浙江省海洋水產養殖研究所等科研單位完成檢測樣品552批次,出具科研等內部使用的檢驗報告單。同時多次為生產、銷售及科研單位提供了標準、檢驗技術等方面的技術咨詢和服務,派出多名技術人員對行業檢測人員進行培訓。
(二)行業支撐工作
為確保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嚴肅性和有效性,推動水產品質檢機構檢測技術水平的全面提升,中心受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司、部漁業漁政管理局等單位的委托,組織實施了一系列技術性支撐工作。
1、協助組織水產品中藥物殘留能力驗證
作為技術支撐單位,連續第16年協助水科院質量與標準研究中心完成2021年度全國水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能力驗證工作。受疫情影響,考核樣品的取樣方式繼續采用快遞郵寄。中心在在空白基質篩查、藥物在基質中的穩定性驗證等多個環節開展了研究工作,分2次實施,完成水產品中氯霉素、磺胺類殘留(磺胺噻唑、磺胺異惡唑、磺胺二甲嘧啶、磺胺嘧啶、磺胺甲惡唑、磺胺喹惡啉、磺胺間二甲氧嘧啶、磺胺甲基嘧啶)、氟喹諾酮類殘留(包括氧氟沙星、諾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和硝基呋喃類代謝物殘留(包括呋喃唑酮代謝物AOZ、呋喃它酮代謝物AMOZ、呋喃西林代謝物SEM、呋喃妥因代謝物AHD)項目的能力驗證樣品制備工作,共為129家單位提供了合格的樣品,保證能力驗證工作的順利開展,為加強農業質檢機構的能力建設、提升水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的技術水平提供保障。
2、開展不合格樣品復檢、檢測機構考核和復查工作,促進檢測機構能力提升
2021年,中心作為農業農村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復檢機構,共承擔了13批次不合格樣品的復檢工作,復檢參數包括重金屬、藥物殘留和添加劑等指標,有效地維護了監督抽查、抽檢工作的嚴肅性和有效性。同年,中心常務副主任翟毓秀研究員還作為農業行業評審員牽頭分別對1個和2個部級檢測機構進行了現場評審和機構運行飛行檢查、參加了6家省任務承擔機構的現場檢查。同時,中心繼續對承擔水產品例行監測和產地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的農業農村部水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上海)等7家部級質檢機構進行了現場檢查,并抽取樣品進行復檢。
(三)管理體系運行
中心一直將實驗室管理體系運行作為重要工作來抓,不斷跟進國家最新要求持續完善質量體系,不斷加強人員培訓和技術能力提升,嚴把檢測質量關。在加強硬件建設的基礎上,保證中心的體系運行和技術能力處于行業內先進水平。
1、順利通過實驗室認可擴項復評審、中心管理體系有效運行
2021年1月15日~1月17日,中心按期完成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組織的實驗室認可擴項復評審(現場+遠程評審)。評審組專家通過查看現場、查閱資料、現場試驗、口頭測試等方式對實驗室管理體系運行情況、人員技術能力、儀器設備以及環境條件、質量控制等方面進行了全面細致的審查和確認。通過現場評審,專家充分認可中心技術能力水平和體系運行情況,也對中心的后續運行提出了很好的建議。同時中心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不斷完善,保障質量體系的運行通暢,進一步加強技術能力的提升,確保中心在行業中的地位和支撐能力。
2、積極參加能力驗證活動,持續不斷提高檢測技術水平
作為目前水產行業內唯一一家同時通過CMA、CNAS和CATL認證的國家級檢測機構,實驗室參加的能力驗證工作需要同時滿足認監委、認可委和農業農村部的要求。2021年中心共參加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農業農村部、山東省農業農村廳、青島檢驗檢測認證協會以及CNAS認可的能力驗證提供者實施的能力驗證活動12次、測量審核2次以及實驗室間比對1次,其中農業農村部3次、山東省農業農村廳1次、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1次、實驗室認可PT組織單位9次、青島檢驗檢測認證協會1次,共計29個樣品、36個檢測參數、14個檢測方法標準、66次檢測項次,其中霉菌和酵母菌、氯霉素第一次能力驗證結果不滿意,經測量審核驗證后結果滿意,其他參數均一次性通過考核,領域和頻次均能覆蓋已獲認證、認可的食品中營養成分、重金屬、添加劑、藥物殘留、微生物等子領域,滿足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和農業農村部的要求。
3、重視人員培訓,提升質檢人員技術能力
結合農產品質量監管工作及中心的工作任務,中心先后安排了37次培訓,其中內部培訓31次共計368人次,外部培訓6次共計35人次;同時派出多名人員采用線上和線下的方式對行業監管部門、檢測機構人員及企業進行檢測技術與標準的培訓與宣貫,全年培訓2萬余人,為行業監管、檢驗機構能力提升以及企業提高產品質量做出貢獻。在參加的培訓中,主要進行了實驗室認可規則文件宣貫、各項檢查不符合項整改宣貫、實驗室安全防護、檢測技術與儀器操作、人員上崗、抽樣等方面內容的培訓,使實驗室的整體技術水平、工作人員的技術能力、研究能力以及應對水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能力等方面有了較大的提高,保證了實驗室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標準化工作
1、緊抓標準化管理工作、提高標準制修訂水平
掛靠在中心的全國水標委水產品加工分技委和全國食標委水產品加工分技委秘書處承擔了水產品加工標準化歸口管理工作。2021年重點加強標準制修訂管理,召開5次標準研討會、1次標準預審會、1次標準審定會和1次加工分技委年會,對14項國家、行業標準進行初審和會議評審,并協助標準承擔單位完成了14項標準的報批工作,標準編寫的質量和水平較前有了較大的提高。
2021年農業農村部下達了水產品加工領域的行業標準5項,加工分技委秘書處組織項目承擔單位起草農業標準制修訂項目實施方案,并督促項目承擔單位有序推進標準制定進程。
根據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司《關于組織推薦2022年農業農村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項目建議的通知》(農質標函〔2021〕200號)要求,加工分技委秘書處面向社會廣泛征集2022年水產品加工標準制修訂項目,共征集到標準47項。通過組織專家研討,對每項標準建議綜合評估其技術內容,最終上報34項,包括國家標準修訂項目21項、行業標準制修訂項目13項。
2、完成2020年~2025年水產品加工標準項目規劃,完善了水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體系
水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制修訂是中心重點工作之一,依托中心平臺,發揮質檢優勢,結合科研工作,針對目前國內外形勢的發展需求,積極開展以水產品及水產品檢測方法為重點的標準制修訂工作,填補目前標準和技術的缺失。先后赴遼寧、山東、江蘇、福建、廣東等省水產品加工龍頭企業,開展標準化需求調研和技術咨詢服務,根據當前農業標準工作的轉變方向,加強對水產品營養品質評價及檢測技術等相關標準技術攻關,在此基礎上梳理了水產品加工標準體系,提出水產品營養品質評價、產品等級規格、冷鏈技術規范等作為修訂標準體系的主要方向。
為健全和完善水產品加工標準體系表,將高質量發展作為體系建設重點,突出問題導向和需求導向,加工分技委秘書處面向社會廣泛征集2022年~2025年水產品加工標準項目建議,征集到標準項目建議75項,先后組織召開標準項目規劃等視頻研討會2次,經專家深入研討,篩除屬于食品安全范疇的標準和主題范圍不明確的標準,納入2022年~2025年水產品加工標準項目規劃共66項,在此基礎上修改完善水產品加工標準體系表,并籌備建立水產品品質評價技術規范專項工作組。
3、主導制定ISO冷凍魚糜國際標準,彰顯我國水產品加工業實力
2021年9月8日, ISO 23855:2021《冷凍魚糜》(Frozen surimi — Specification)由國際標準化組織(ISO)正式發布,這是我國主持完成的第一項水產領域的國際標準,此標準由黃海水產研究所(加工分技委秘書處)主導完成。ISO 23855:2021《冷凍魚糜》是在我國國家標準《冷凍魚糜》(GB/T 36187-2018)的基礎上研制完成的。該標準規定了冷凍魚糜的術語和定義、產品等級劃分、產品品質要求、關鍵指標的檢測方法,以及產品包裝、標識、儲藏和運輸等要求,建立了完整的冷凍魚糜產品質量評價體系,該標準的制定是為落實《標準化法》中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的要求,推動中國標準“走出去”的具體體現。
項目組于2018年向ISO成功申請了冷凍魚糜國際標準項目,并于2019年獲批立項。此后,在農業農村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ISO標準制定要求,組織國內外專家完成標準起草等各程序。該標準實現了我國主導制定水產領域國際標準“零的突破”,實現了由采標、參與制定到牽頭制定國際標準的跨越,提高了我國在水產領域國際標準化舞臺上的話語權和國際影響力,這將助力我國優勢水產品“走出去”,提高我國水產品在國際上的競爭力。
4、加強標準宣貫服務、支撐質量安全監管
針對全國各地質量監督、工商管理、質檢機構以及企業對水產品標準的咨詢,包括企業及消費者應用標準方面的疑惑、食品添加劑使用的相關問題、產品標準中保質期、標準有效性的問題以及職業打假者的惡意訴訟等,中心給予科學的解答和建議,并協助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司和部漁業漁政管理局對標準信息公開進行了答復。
為推動國家水產品加工產業發展,提高水產品加工與質量安全控制技術水平,借助全國水產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國家藻類產業技術體系、中國藻業協會、江蘇省紫菜協會等平臺,聯合主辦全國水產標準化綜合知識培訓班和國家藻類產業技術體系榮成、贛榆“一縣一業”工作交流會等。秘書處還積極助力協會團體標準和地方標準的發展,技術指導中國藻業協會團體標準體系建設,全面指導團體標準《褐藻提取物 巖藻黃素》(T/CAIAS 001-2021)的起草和評審工作等。
5、積極參加水產國際標準化活動,密切跟蹤國際標準制修訂動態
9月20日~10月25日,加工分技委秘書處應邀參加了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水產及水產加工品專業委員會(CAC-CCFFP)第35屆會議,密切跟蹤國際水產品加工領域標準制修訂動態,對FAO/WHO近期開展的與 CCFFP委員會相關的工作表示關切,特別是對CCFFP委員會是否會考慮制定海藻食品安全性法典指南表示贊成,并希望將海藻食品納入CCFFP委員會的管理范疇。秘書處將持續關注 FAO/WHO專家組制定海藻安全性的法典指南的工作進展,并結合近期開展的藻類安全性評估研究進展,積極參與到指南的法典編制工作中。通過參與水產品加工領域國際標準與規則的制定,努力使中國主張和中國方案成為國際共識。
四、2021年度,本檢驗檢測機構的突出成績、先進事跡,以及為質量提升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一帶一路”倡議、雙創活動等提供技術支撐的典型案例(選報)
2021年國家水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在黃海水產研究所的領導下,繼續堅持防疫方針不動搖,勇于擔當、不講條件、不計得失,以實際行動踐行“疫情防控是命令、質檢支撐是責任、科研創新是使命”的工作要求,圓滿完成了各項工作,在特殊時期展現了黃海所人的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
1、周密組織,切實保障全體人員健康安全
中心周密安排,在極為困難的情況下,確保人員尤其是外出采樣人員的健康安全,同時強化中心人員的責任意識,不信謠、不傳謠,不給國家添亂,維護國家防疫和發展大局;并積極配合所防疫工作,及時登記并上報人員健康信息,為我所全面取得防疫勝利做出了積極貢獻。
2、高質量助力當地水產品質量安全
2021年,中心通過競爭性磋商的招標方式,先后參與了山東省農業農村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項目和青島市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與風險監測項目的部分抽樣與檢測工作。全年共完成監督抽查樣品檢測184批次,風險監測樣品92批次。所有樣品均檢測合格。通過參與當地政府水產品質量監管工作,及時掌握生產領域的產品質量動態,助力了山東省、青島市百姓餐桌食品安全保障。另一方面,招標的順利實施,也提升了中心在委托行業競爭中的力量。
3、高效創新,在科研工作中實現多項新突破
疫情防控與支撐工作對中心眾多科研項目推進帶來了的雙重壓力。中心全體同事齊心協力、相互幫助,高質量完成全部科研任務并取得新突破。本年度共發表文章31篇,其中SCI收錄14篇(JCR一區10篇、二區3篇),EI收錄5篇;獲批國家發明專利5項、軟件著作權4項。
中心圍繞水產品質量安全,以水產品生產全鏈條過程中的生物-環境-污染物互作關系為核心思路,系統構建了水產品質量安全相關的檢測和防控技術、質量安全形成過程及調控機理、風險評估和標準研制的研究架構,并圍繞該架構開展了一系列創新性工作。本年度初步實現了全方位研究我國重點貝類增殖區貝類毒素發生規律,針對性建立區域性差異、有效的防控技術;進一步研究完善我國近海不同貝類產品中的毒素指紋表征,提高指紋技術的源地指向能力;在水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創制與應用領域取得重大突破;創新建立水產品產地溯源的指紋識別技術,規避了掛牌產地溯源的人為造假可能性,顯著提升了優質水產品產地溯源、水產品品牌化建設和市場監管能力,為水產品高質量發展提供重要技術支撐;雙殼貝類中新型污染物風險形成規律及調控機制獲得新認知,成果系統闡釋了貝類特征污染因子風險形成的關鍵路徑,準確識別出終端風險表征代謝產物,明確了特征污染因子風險形成的控制點,為制訂新型污染物限量、支撐POPs國際履約和應對國際技術壁壘提供了研究基礎。
4、研究成果順利轉化,科研成效再有體現
作為一個產業導向、公益性學科,中心十分重視基礎科研對產業發展和行業提升的支撐作用,因此一直致力于強化研究成果的培訓、示范和應用。本年度,中心重點開展了以下幾方面的應用:一是開展了各種技術培訓,派出多名人員采用線上和線下的方式對行業監管部門、檢測機構人員及企業進行檢測技術與標準的培訓與宣貫,全年培訓2萬余人,為行業監管、檢驗機構能力提升以及企業提高產品質量做出貢獻,同時為社會提供服務,協助企業解決質量安全問題;二是進行了技術的示范和應用,重點對建立的各種貝類毒素檢測監控和預警技術,在貝類毒素發生高風險海域進行示范,為當地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風險防控提供技術支撐;三是創制的部分標準物質/樣品已應用于行業中重要的風險監測、風險評估、能力驗證等工作,系統化提高了數據溯源性、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