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大型藻類災害可能發生的高危時間(5月份)起,青島市海洋與漁業局應每日出動指揮船(艇)對重點區域和重大活動區域內、外進行巡查;建監控系統觀測日志……青島市近日出臺《青島市海洋大型藻類災害應急處置工作預案》,將建立海洋大型藻類災害分級警報和分級處置制度。
對重點區域每日巡查
預案要求,各單位船舶在進入有關海域執行任務、開展監測工作時,應注意海洋大型藻類情況;注意收集來自漁船、貨輪、商船、衛星等關于海洋大型藻類的信息,并將信息及時通報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自大型藻類災害可能發生的高危時間(一般為5月份)起,由北海分局組織飛機、船舶等資源加強監控,并將有關信息及時通報監測組成員單位。此外,由北海分局組織飛機、船舶等資源進行監視、監測 ,并強化衛星資料的分析;市海洋與漁業局應每日出動指揮船(艇)對重點區域和重大活動區域內、外進行巡查。?
在海洋大型藻類災害處置期間,青島市海域動態監視監測管理系統將實行全程監控,建立監控系統觀測日志,嚴密監視監測重大活動區域及周邊海域異常情況,詳細記錄海洋大型藻類分布、面積大小及打撈處置等情況,及時上報有關情況。
藻類災害分四級預警
預案規定,海洋大型藻類災害預警級別分為Ⅰ、Ⅱ、Ⅲ、Ⅳ四級警報,分別表示特別嚴重、嚴重、較重、一般,顏色依次為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災害預警報由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發布,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發布海洋大型藻類災害Ⅰ級警報(紅色)、Ⅱ級警報(橙色)、Ⅲ級警報(黃色)、Ⅳ級警報(藍色)時,由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局長或其授權人簽發。在1小時內以傳真形式和其他通信方式通報青島市政府、海洋大型藻類發生海域所在省、市政府等。?
海洋大型藻類預警報發出后,按照災害的性質、嚴重程度 、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將災害等級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海洋大型藻類災害發生后,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組織專家進行現場論證,確定災害等級。其中,特別重大(Ⅰ級),將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請省政府批準后啟動相應應急預案,由省政府統一指揮,組織協調省有關部門和有關市(縣、區)人民政府開展應急處理工作;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等主要領導應趕赴現場或到市應急聯動指揮中心進行指揮,有關部門和屬地區市政府組成相應的工作組,負責具體指揮和處置。
經專家評估,海洋大型藻類災害隱患已消除,對海上重大活動不會產生不利影響,濱海景觀和海洋環境得到有效恢復時,海洋大型藻類災害應急響應方可終止。
信息將及時傳給養殖戶
預案還特別制定了對水產養殖的保護措施,要求建立與基層養殖戶的聯系網絡,使滸苔等災害信息及時傳達至水產養殖的基層群眾,為可能受到災害影響的水產養殖單位和群眾提供“預警”和應急的減災措施建議。